STR 運動癒防平台 服務條款
歡迎您使用「STR 運動癒防平台」。本平台服務條款(以下簡稱本契約)係由註冊會員(以下簡稱甲方)與平台營運方(以下簡稱乙方)所合意訂定。為保障雙方權益,請甲方於註冊及購買前,詳細閱讀本契約所有內容。
【基本資訊】
- 甲方(消費者): 註冊型會員(個人資料填載於平台會員資料頁面)
- 乙方(平台方): 祥旺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- 負責人: 鄭暐
- 聯絡電話: (02) 7708-0088
- 客服信箱: service@aldahealth.com
- 公司地址: 221411 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110號18樓 (東方科學園區-A棟)
- 統一編號: 53466104
最後修正日: 民國 115 年 03 月 25 日
第一章 總則與平台聲明
第一條 服務定義與範圍
- 本服務條款適用於「祥旺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」(以下簡稱本平台或乙方)所營運之「STR 運動癒防平台(https://str-health.com/)」。
- 本平台提供之服務包含:實體課程報名、線上課程(預錄影音)觀看、實體/數位商品販售,以及金流代收代付與課程資訊媒合。
- 註冊成為本平台會員(以下簡稱會員或甲方) ,即表示已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。
第二條 平台角色與免責聲明
- 本平台為提供資訊媒合與代收代付金流之服務提供者。
- 平台上所展示之各項實體課程、線上課程內容,除本平台自行企劃製作外,其餘由各「課程方(即講師、專業人士或合作之主辦單位)」提供。 實際課程之內容規劃、執行品質、安全性與智慧財產權合法性,均由各課程方負完全之法律責任。
- 若會員與課程方因課程內容或執行過程發生爭議,本平台將協助居中協調處理,但本平台不對課程方之行為負擔連帶賠償責任。
第三條 契約之成立與修改
- 會員於網站完成註冊程序後,本契約即成立。
- 若會員為限制行為能力人(未滿18歲),應於會員之法定代理人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本契約之所有內容後,方得註冊使用本服務。 若會員為無行為能力人(未滿7歲),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註冊。 違反前述規定者,本契約不生效力。
- 本平台保留隨時修改本服務條款之權利。修改後之條款將公告於本平台網站,並於生效日前 30 日以系統公告或電子郵件通知會員。 若會員於公告生效日後繼續使用本服務,即視為同意修改後之內容;若會員不同意修改內容,應停止使用本服務,並可依相關規定辦理退費及帳號停用手續。
第二章 會員帳號與使用規範
第四條 帳號密碼與安全性
- 會員應妥善保管其帳號及密碼,並對使用該帳號登入系統後所進行之一切行為負責。
- 會員之帳號及密碼僅限其個人使用,不得將其轉讓、出借或與他人共用。
- 若會員發現帳號遭盜用或有任何安全疑慮時,應立即通知本平台。 本平台接獲通知後,將協助暫停該帳號之使用。若因會員未盡保管責任,導致其自身、本平台或第三人受有損害,會員應自行承擔法律責任。
第五條 會員義務與使用限制
會員於使用本平台服務時,同意並保證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,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。會員不得有下列行為:
- 散布干擾系統程式、電腦病毒或以其他惡意方式干擾本平台運作。
- 侵害本平台或他人之名譽、隱私權、營業秘密、商標權、著作權、專利權或其他權利。
- 發佈任何誹謗、侮辱、具威脅性、攻擊性、不雅、猥褻、不實、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文字、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。
- 其他本平台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。 若會員違反上述規定,本平台有權不經事先通知,逕行暫停或終止其會員資格,並拒絕其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;若因此造成本平台損害,本平台得向會員請求損害賠償。
第六條 服務中斷與免責事由
- 本平台將盡合理之努力,維持系統之正常運作。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時,本平台有權暫停或中斷服務:
- 進行系統設備之升級、保養或維護時(本平台將儘速於事前公告)。
- 因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導致服務中斷。
- 因協力廠商(如電信業者、雲端服務提供商)服務中斷導致本服務無法正常運作。
- 若本平台已採取符合當前科技水準之合理資訊安全防護措施,仍因遭駭客惡意入侵、電腦病毒攻擊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系統異常、會員資料外洩或損害時,本平台不負賠償責任。
第七條 智慧財產權與保密義務
- 本平台上所有內容(包含但不限於線上課程影音、講義、圖片、文章、商標等),其智慧財產權均屬於本平台或各課程方所有,受中華民國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之保護。
- 未經本平台或權利人事前書面同意,會員不得逕自重製、改作、散布、公開傳輸、公開播送或為其他任何營利或非營利之違法使用。
- 本平台對於會員所登錄或留存之個人資料,應盡保密之義務。 除法令另有規定或經會員同意外,本平台不會將會員之個人資料洩漏予第三人(除依前條所述提供予開課方進行課程聯繫等必要範圍外)。 個資保護之詳細規範,請參閱本平台之「隱私權政策」。
- 【肖像權授權條款】為記錄課程過程及供後續行銷推廣之用,本平台及課程方(講師/主辦單位)可能會於實體課程或線上直播課程中進行拍照、錄影或錄音(以下簡稱側錄)。
- 會員報名並參與課程,即視為同意並無償授權本平台及課程方,得將包含會員肖像、聲音之側錄素材,重製、編輯及公開使用於本平台或課程方之官方網站、社群媒體、廣告文宣等合法推廣用途。
- 【保護機制】若會員不願入鏡或被側錄,請於課程開始前主動告知現場工作人員或講師,本平台及課程方將安排避開拍攝或於後續產出素材時以模糊、裁切等方式處理,以保障會員權益。
第三章 課程報名、退費與轉班政策
第八條 實體課程退費規範
- 猶豫期全額退費: 會員於購買付款完成後之 7 日內(含例假日)提出退費申請,且該課程尚未開課者,本平台將予以全額退費,不收取任何行政作業費或金流手續費。
- 常規退費標準:
- 於開課日之 16 日前 提出申請者,退還實收報名費用之 90%。
- 於開課日之 9 日至 15 日前 提出申請者,退還實收報名費用之 80%。
- 於開課日之 1 日至 8 日前 提出申請者,退還實收報名費用之 70%。
- 開課當日及開課後,除不可抗力因素外,概不接受退費申請。
主辦方/課程方取消: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(如天災、颱風)或課程方(講師)之故導致無法開課,本平台將協助會員辦理全額退費或專案轉班。
第九條 實體課程「免費轉班」與轉班後退費機制
- 【會員個人因素轉班】 為保障會員學習權益,會員因個人因素無法參與原訂課程時,得於該課程開始前,向本平台提出 1 次 免費轉班申請。轉班以該課程方開設之下一期同等價位課程為原則。 防濫用條款: 會員經申請並確認轉班後,即視為已行使特殊變更權益。若會員於轉班後仍因故申請退費,因已耗費雙重行政資源及佔用雙方名額,將不再適用原常規退費標準。本平台將統一扣除該課程實收報名費用之 30% 作為行政與名額補償費,退還剩餘之 70% 費用;若於新課程開課當日或開課後始提出退費者,概不退費。
- 【課程方因素轉班與退費】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、報名人數不足或可歸責於課程方(講師/主辦單位)之原故導致無法如期開課,本平台將公告並通知會員。會員可選擇全額退費(不扣除任何費用),或同意專案轉班至其他期數。若會員同意轉班後因故需再申請退費,則不受前項 30% 扣除之限制,將另行以專案從寬協調退費事宜。
第十條 線上課程(數位內容)退費規範
- 本平台所提供之「線上課程(預錄影音)」,屬於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19條第1項但書所稱「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」。
- 會員同意於購買並付款完成後,即刻開通線上課程之觀看權限。 依據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第2條規定,一經授權觀看即不適用七日猶豫期之退費規定,售出後概不退費。 會員於購買前應詳閱課程試看內容與說明。
第十一條、實體商品退換貨
若有販售實體商品,如運動輔具、講義等,則適用常規消保法七日鑑賞期,須保持包裝完整不影響二次銷售,由會員負擔退回運費。客製化商品除外。
第四章 隱私權與個資保護
第十二條 個人資料之蒐集與使用
本平台為提供完善之課程媒合與代收代付服務,將依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會員之個人資料。
- 會員同意本平台得將其報名課程所需之必要資訊(如姓名、聯絡方式等),提供予該課程之「課程方(講師/主辦單位)」,僅作為課程聯繫、行前通知、講義發送及開立發票/收據之用。
- 關於會員個人資料之詳細蒐集目的、類別、利用期間與會員權益,請參閱本平台之「隱私權政策」(建議在此處加上超連結)。
第五章 附則與爭議處理
第十三條 通知與送達
本平台對會員之通知,將以會員於註冊時留存之電子郵件或平台系統公告為之。會員應確保其聯絡資訊之正確性,若因資訊錯誤導致無法接收通知,其不利益由會員自行承擔。
第十四條 申訴權利與處理
甲方(消費者)若對本服務有任何爭議,可透過本平台提供之電話、Line OA和客服信箱等管道提出申訴,本平台將於接獲申訴後盡速妥善處理 。
第十五條 準據法與管轄法院
- 本服務條款之解釋與適用,以及與本服務條款有關之爭議,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。
- 會員與本平台或課程方因本服務條款或使用本服務而生之爭議,雙方同意秉持誠信原則先進行協商。若協商不成而有訴訟之必要時,雙方合意以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